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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纪律说明 2010-1-25 9:41:14

2010年01月25日 09:41 admin 点击:[]

一、考生在每科考前10分钟到指定的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课桌上备查。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带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直尺、三角板、圆规等考试必需的用具,考试时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书包及学习资料一律放在教室后的讲台上或指定的地方。

三、拿到试卷后在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号数和考试号。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须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再提问。

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对于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按照学校处理意见进行处罚:

①该科目做零分计算,不准补考,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②首次作弊给以警告处分,该科成绩以零分记(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视情节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③有作弊行为的不得被评为任何先进个人或免去班团干部职务;

④按规定扣除相应班级考核分和个人德育学分,个人操行评定不能评为优秀;

⑤累计作弊两次着,除作弊科目试卷记零分外,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操行等第为不及格;

⑥协助他人作弊和作弊者同样论处;

⑦因作弊受处分而逃学的则加重处分。

五、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注意不要超过密封线。

六、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坐好,将草稿纸盖住答卷,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后方可离场。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或破坏。提前交卷的考生不得在教室周围、禁区内逗留和谈论,及时离校回家。一般不允许提前交卷。

七、各班要有安全意识,学生离开教室时,个人物品要带走,要关窗、关灯、锁门。

八、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随手乱扔纸屑、脏物,保持考场内外整洁。每次考试开始前和结束时,各班要组织考生打扫教室和环境区。考试期间,自行车继续按规定位置和要求停放整齐,无考试的同学在家认真复习功课。

九、考试期间,德育处仍进行常规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十、旷考者该科以零分计,并给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因病不能参加考试,应持医生证明向教务处申请不参加考试。因事不能参加考试,应事先征得教务处同意,一般不批准事假。

 

附:德育学分条例相关内容

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者,每次扣10分并按学校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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