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名特优教师
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优秀人才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优秀人才考核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培养青年教师、教育管理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在职在编的下列人员:
1.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指经江苏省教育厅评定培养期内的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2.江苏省特级教师:指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特级教师。
3.徐州市名校长:指经徐州市教育局评定的并在管理期内的市级名校长。
4.徐州市名教师:指经徐州市教育局评定的并在管理期内的市级名教师。
5.徐州市学科带头人:指经徐州市教育局评定的并在管理期内的市级学科带头人。
6、徐州市青年名教师:指经徐州市教育局评定的并在管理期内的市级青年名教师。
7.徐州市青年优秀骨干教师:指经徐州市教育局评定的并在管理期内的市级青年优秀骨干教师。
二、考核原则
徐州市教育局名特优教师(校长)考核工作按年度进行,每年统一集中考核。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注重实绩的原则。一看师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为名利、以生为本,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工作安排,勇挑重担,群众威信高,工作量满;二看业绩,教学成绩好,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学生发展进步显著。对学科建设、教师培养、学校发展作出特殊贡献;三看进取,有较强的进取意识和改革意识,积极主动投身改革,有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改革成效明显。
三、考核内容
(一)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1.完成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规定的培养期内相关考核要求;
2.完成省特级教师相关考核内容。
3.积极参加省市级各类继续教育活动,并考核合格。
(二)江苏省特级教师
1.承担本学科教学工作,工作业绩突出,任教班级学科成绩在全市居领先水平或成绩提高较快(教研员所任学科平均成绩居全市领先水平或成绩提高较快)。是师德表率、育人模范、教学专家,在本地区有较大的影响;
2.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每年在市以上开设高质量、高水平的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教研员不少于5次);
3.每学年开展一次教学示范周活动,向校内外教师开放。积极参加“名师送教活动”,承担一定的市级教师继续教育讲学任务。
4.每年至少撰写1篇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研员不少于2篇)或主持研发地区课程、校本课程。
5.参与教改和课题研究,主持市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阶段性科研成果;
6.积极承担培养青年学科带头人及青年教师任务,每学年至少指导3名(教研员至少指导5名)以上青年教师。所指导的教师应在市级以上教学评比中获奖或在教学研究上取得成果。
7.任教班级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满意率不低于85%(本地同学科教师对教研员工作满意率不低于85%)。
8.积极参加省市级各类继续教育活动,并考核合格
(三)徐州市名校长
1.所任职学校在同类学校中特色明显,办学水平高,业绩突出;
2.坚持科学发展观,依法办学,规范招生,廉洁自律;
3.加强学校教师师德管理,坚持“立德树人”;
4.主持或承担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取得阶段性科研成果;
5.学校积极开发校本课程,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果;
6.每年至少撰写1篇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校建设或管理类的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7.承担师资培训、干部培训任务,每学年开展一次学校管理示范周活动,向校内外管理人员开放。积极承担指导培养管理人员的任务,培养、帮带一定数量的后备干部;
8.积极指导、扶持1-2所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并取得明显成效。
9.积极参加省市级各类继续教育活动,并考核合格
(四)徐州市名教师
1.承担本学科教学工作,高质量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实绩突出,教学成果显著,任教班级学科成绩在全市居领先水平或成绩提高较快(教研人员所任学科平均成绩居全市领先水平或成绩提高较快);
2.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每年在全市至少开设2次高质量、高水平示范课;
3.每年开设1—2次县级以上业务讲座或学术报告;
4.主持或承担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5.每年至少撰写1篇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6.承担师资培训任务,培养、帮带一定数量的青年教师。每学年至少指导3名(教研员至少指导5名)以上。所指导的青年骨干教师在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学评比中获奖或在教学研究上取得较好成绩;
7.任教班级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满意率不低于85%。(本地同学科教师对教研员工作满意率不低于85%);
8.积极参加省市级各类继续教育活动,并考核合格。
(五)徐州市学科带头人、青年名教师
1.承担本学科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教育教学业绩突出;任教班级学科成绩在同年级中居领先水平或成绩有所提高(教研人员所任学科平均成绩居同类地区领先水平或成绩有所提高);
2.每年在市以上开设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教研员不少于3次);
3.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教研员不少于2篇);
4.参与教改和课题研究,主持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作为核心组成员参与省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
5.积极参与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培养对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在一个周期内有较大提高;
6.任教班级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满意率不低于85%(本地同学科教师对教研员工作满意率不低于85%)。
7.积极参加省市级各类继续教育活动,并考核合格。
(六)徐州市青年优秀骨干教师
1.工作量满,教育教学业绩好;
2.每年在县(市、区)级以上开设2次公开课、观摩课(教研员不少于5次);
3.每年至少有1篇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教研员不少于2篇);
4.参与教改和课题研究,担任县(市、区)级以上教学改革试点(试验)或课题研究的主持人或为其中的骨干。
5.积极参加省市级各类继续教育活动,并考核合格。
四、考核方法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对名特优教师业绩评价的过程化管理。以名特优教师(校长)业绩考核档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名特优教师(校长)年度集中考核的主要依据。市教育局将采取逐级考核、滚动循环的方式,组织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江苏省特级教师、徐州市名校长、名教师、青年名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分组到各学校对考核对象进行现场考核抽查,并及时公布名特优教师(校长)考核结果。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名、特、优教师(校长)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如实填写《业务考核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所在单位负责对《业务考核表》所填内容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对考核对象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
3、组织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江苏省特级教师、徐州市名校长、名教师、青年名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分组到各学校对考核对象进行现场考核。
4、市教育局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名、特、优教师(校长)业务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并按规定取消相应人才称号:
(1)有违法违纪和师德失范行为的;
(2)在考核内容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达不到要求的;连续两年均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
(3)有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问题的。
4、因工作变动无法履行其职责的,不予考核。
本办法由徐州市教育局师资处负责解释。
附件2
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名师工作室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名师工作室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名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引领广大教师专业成长,确保工作室高效、优质开展工作,特制定本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工作室考核要求:
1.师德修养: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主持人及工作室成员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学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活动开展台账、工作总结等完整;
3.“名师工作室”网页的内容更新情况良好,内容丰富;
4.带教情况良好,每学期开设校级公开示范课一节或专题讲座一次;
5.主持人及其成员互听课、评课每人每学期5节以上;
6.每学期至少主持校级教科研部门组织的校本培训活动1次;
7.每学年至少组织工作室面向市直属学校开放教育教学专题活动1次;
8.有本工作室领衔的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至少1项),并正常开展活动;
9.每学年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随笔、案例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获奖每位成员不少于1篇,工作室整体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不少于5篇。
(二)工作室成员考核要求:
1.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个人学年度发展研修计划及总结完整;
3.每学期至少完成2本以上的教育教学理论读书任务,读书笔记良好;
4.每学期至少完成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讲座1次(教学设计、讲座提纲及音像资料完整);
5.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有研究过程记录及成果,撰写论文或反思,至少一篇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者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奖项。
二、考核管理
工作室内部考核为每学期期末,由学校确定时间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师资处。
工作室年度考核结果分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工作室成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相应资格,且2年内不能重新申报。
附件3
徐州市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表
工作室名称: 主持人姓名:
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得分 |
自身 建设 情况 (20分) |
工作室有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5分);有主持人及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年度计划、总结(5分);有工作室发展和个人成长日常管理档案、活动开展台账。(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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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学习 情况 (10分) |
工作室有相应数量的学科前沿书籍(3分);每月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2次(4分);所有成员每人每年阅读4本教育教学专著,并有1.2万字以上的读书笔记或反思体会(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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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培养 任务 (15分) |
主持人与成员有年度培养计划,能经常进行沟通交流,做到有主题、有时间、有记录(5分);工作室主持人与成员有互听评课记录、研讨记录(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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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继续教育培训 (15分) |
积极配合学校承担教师培训任务,每学年在校级以上教师培训讲座至少2次(5分);每学期工作室组织面向全校的不少于50人的沙龙活动1-2次(5分);积极承担校本培训课程的研发、讲授和指导工作(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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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 任务 (20分) |
每学年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获奖不少于每人1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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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引领 作用 (20分) |
每位成员校级公开课每月1节以上(5分);工作室每学期开设校级论坛讲座1次(5分);工作室在学校网站开设博客或论坛,每月发表日志3篇以上(7分);网页栏目清晰,内容丰富,且有一定的访问量(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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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及学校 考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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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2017年名特优教师考核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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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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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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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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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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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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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称号取得时间 |
年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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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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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应承担 教学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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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教学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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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班级学科成绩位次/年级班额 |
/ |
任教班级学生对教学满意度 |
% |
全年开设 教学示范 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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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以上业务讲座 (学术报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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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科研 课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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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青年 教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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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以上 公开发表 (交流)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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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研发 校本(地区) 课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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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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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违法 违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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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测 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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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 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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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核 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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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考核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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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民主测评范围不少于学校教师总数的五分之四。
2.随表另附个人工作情况详细总结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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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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