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部门主页 >> 教务处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外省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江苏认定工作的通告

2022年11月01日 13:26  点击:[]

关于开展2023年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江苏认定工作的通告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江苏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20〕44号)精神,凡具有我省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已取得的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可以申请认定转入江苏。考生进行网上申请和现场办理的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3年2月28日,逾期不予补办。

网上申请的具体办法和操作流程详见《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江苏申请流程》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