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低证高聘)的教师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网址:http://www.xze.gov.cn/info/1267/31914.htm),然后申请认定。另外,根据省厅调研意见,2020年之前,全省各地公办编外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也要参加定期注册,注册不合格人员必须离开教学岗位。
上一条:关于转发《省档案局、省总工会关于举办江苏省首届档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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