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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人人3·15

2024年03月15日 19:41 工会 点击:[]

又是一年一度的3·15,在这个时间节点前后,总是有各种揭露行业积弊,曝光产品、服务问题的新闻出现,不仅如此,包括法检机关、文旅部门在内的社会治理诸单元,均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案例、数据,舆论场再次呈现出人人3·15的热络场景。

中消协发布2024年“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调查报告,最高检发布“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广东高院发布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2024年旅游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每个人都是消费者,包括肩负消费市场监管、治理职责的普通工作人员,职业角色身份之外,“人人3·15”的概念并无丝毫夸张。

相比日常生活场景中消费维权经常遇到渠道偏窄、手段不足、成本过高等问题,诸多社会治理主体的群起表态,让消费者有“吾道不孤”之感,也让人明白,消费市场环境的社会治理必须得协同用力。

每一个社会治理单元,包括法检机关、政府职能部门在内,都在不同的社会运行端口,关照和维护着普通消费者的日常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早有明确,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各政府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不夸张地说,在整个社会层面,全员都与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主题有着深度的联系。与此同时,消费者自身的权益保护意识也因为社会氛围与环境的营造而持续加强,中消协的调查报告显示,超七成消费者认为消费环境逐年改善,并对政府相关部门改善消费环境的工作表示认可,而更有超九成消费者能够识别消费问题,消费维权意愿和主动性持续增强,绝大多数消费者不再默默忍受。

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需要一个彼此成就、互相推动的社会合力过程,消费维权意识的增强,与社会法治观念的夯实、与市场秩序的健康有序运转都关系密切,而社会治理也正是在这样的合力过程中不停延伸、不断完善。

正如此次最高检发布的生鲜灯行政公益诉讼案例所示,在备受关注的全国治理生鲜灯统一行动之前,针对农贸市场管理不规范、生鲜灯显色指数不达标、违规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等问题,人大监督就已经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在同频发力,不仅借助消费者的体验、人大代表的进入来提升检察办案质效,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而且还直接助推了行业行政监管规范的出台。检察公益诉讼这个新鲜事物,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过程中进一步延伸治理触角,探索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合力治理,“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思路在生鲜灯治理过程中具有相当的指向性。

与此同时,媒体报道显示,重庆九龙坡区某农贸市场又大量出现擦边使用所谓“模棱两可灯”的情况,道高一尺,如何才能遏制住“魔高一丈”的气焰?国家层面的规范已经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强制下架具体某类灯具不是目的,恢复农产品的本来面目,让生鲜“素颜”呈现在消费者面前才是。窥一斑而知全豹,以生鲜灯的细节化治理就可以看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绝对不会是一锤子买卖那么简单,需要常态化、持续性的各部门协同治理跟进。

良好的消费市场,需要一个法律明确有力、秩序健康有度、监管健全有效的现代化营商环境,也仰仗一个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响应普通人的消费维权主张、有力维护正常市场运转的法治环境。“天天3·15”寄望的,是一个常态化而非运动式的市场监管秩序;“人人3·15”呼吁的,则是深入人心的消费者权利意识,以及由全社会合力塑造的消费治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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